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类型有哪些?随着房地产行业融资政策不断收紧,土地新政的持续发酵。现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开始选择以合作开发的方式开疆拓地,房企间的合作也成为常态了。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下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类型有哪些

  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类型有哪些?

  一、资产收购:直接购买该项房地产并直接开发运营,基于房地产的各项权利及义务转移到投资人名下,收购前后交易双方的法人资格没有任何改变, 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主体发生了变化。

  二、股权收购:收购方收购项目公司(仅指为特定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开发公司)的股权,进而控制项目公司,并获取项目公司名下的房地产项目,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开发经营的模式,项目的开发主体没有变化,仍然为项目公司,但项目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

  三、合作开发:和合作意向方达成共识,形成公司或合作体等形式以合理成本获取土地并后续开发经营,或在获取土地后共同合作开发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分为合作拿地和拿地后合作开发两类。

  四、前期融资:从土地购置阶段到四证齐全具备开发贷款放款条件之间的阶段性融资,主要通过公司制基金、信托制基金、有限合伙基金等方式实现。融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回流土地款资金,可以采用股权和债权融资两种模式,对于合作项目管理来说为股权融资模式。

  在合作开发类型当中,如果以拿地的时间节点为标志进行区分,合作开发类型又可拿地前合作与拿地后合作。

  其中拿地前合作指的是合作方可以成立项目公司或联合体,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获取土地。具体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形式可以通过先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开发;另一种形式是先成立联合体获取土地后再成立项目公司,在成立联合体时会对股权比例做好约定,但是在成立项目公司时可能又会做些调整及变化。

  而拿地后合作的主要形式也可分为两种,一种形式是本身有项目公司且通过招拍挂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形式获取了土地,其他各方通过增资入股的形式参与合作;另一种形式是有土地,合作方收购项目公司部分股权/增资入股成立项目公司后再开发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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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3 18: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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